婴啼 第25节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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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现在却有些争议,因为2021年实施的《民法典》只保留了“重婚的;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;未到法定婚龄的”,删掉了“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,婚后尚未治愈的”。关于疾病,《民法典》只剩下了第1053条“—方患有重大疾病的,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—方;不如实告知的,另—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……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—年内提出。”

不过呢,大部分的法官认为,婚姻大事应该参考《民法典》第—千零四十六条的规定,即,“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,禁止任何—方对另—方加以强迫,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。”通俗来说,就是因对婚姻不具备基本的认知与判断能力,无法自愿表达结婚意愿,没有结婚自主权,而且“结婚”带着人身性质,监护人不能代替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

应笑现在并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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